演出更改通告
原定于2006年12月29、30在上海东方艺术中心的“舞之魅——中韩芭蕾合作演出”因故改为“舞之魅——上海芭蕾舞团芭蕾精品汇演”,已购12月30日演出票的观众可到上海东方艺术中心办理退、换票手续。(地址:丁香路425号) 12月29日的演出已与包场单位协商同意,不再办理退换票。 对未能如期举行中韩芭蕾合作演出我们深表遗憾,不便之处敬请谅解。 谢谢广大观众对上海芭蕾舞团演出的支持和配合。
上海芭蕾舞团 二○○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